2016年4月15日是《国家安全法》颁布实施以来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。根据《长春市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方案》的通知精神,切实增强我校学生国家安全法制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,动员组织广大学生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利和义务,努力营造浓厚的国家安全氛围。根据相关文件精神,特制定本方案。
具体实施方案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开展“法律进校园” 增强国家安全意识
二、活动时间
2016年4月15日—4月30日
三、重点宣传内容
(一)系统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战略思想内容,彰显总体国家安全观对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指导意义。
(二)推动依法维护国家安全,加大对《宪法》、《国家安全法》以及《反恐怖主义法》、《反间谍法》、《反洗钱法》、《保密法》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,提高广大师生意识,增强国家安全观念。
(三)坚持人民安全宗旨,从广大学生易于理解接受的角度,普及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。
四、活动内容
学生处将组织开展“国家安全教育进校园”和“国家安全教育进课堂”等系列活动。
(一)充分发挥学生处网站优势,新增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模块,进行国家安全教育相关内容宣传,充分运用LED显示屏、学院宣传栏等有效资源,结合学院特色开展线上、线下宣传活动,进而形成良好的校园氛围和浓厚的宣传态势。
(二)邀请法律专家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知识讲座,着力培育广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。
(三)开展主题班会,加大对学生思想的引领,树立国家安全观念,推动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社会责任,不断夯实国家安全教育基础。
(四)各学院利用晚自习时间,组织学生观看国家安全法治宣传系列微电影,增强学生国家安全意识。
五、活动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各学院结合学生工作实际,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的总体要求,要高度重视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,认真组织实施。
(二)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把开展“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”作为一项重要任务,强化组织领导,精心部署安排。
(三)创新载体,扩大影响。各学院要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, 因地制宜确定宣传主题和宣传重点,把主题活动有机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整体工作中,突出特色、注重实效,推动工作落细、落地、落实,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。
(四)活动总结,图文并茂。各项活动结束后,各学院要认真总结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,完善宣传管理工作的制度,建立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。